2013-11-01

排序複選制是民主制度? - 溫仲然


古語有云:空穴來風,未必無因。隨着越來越多政界人士就政改方案發表意見及提出建議,故政府都成立政改小組,處理啓動政改咨詢工作。無論政界人士是以個人身份,抑或是以政黨身份,都紛紛就政改方案提出意見,而目的都應該是一致希望政制能邁向普選之路。筆者一向都對香港民主政治有所憧憬,亦相信民主派人士會為我們爭取民主,而不會接受不民主的政制方案。可惜的是筆者對民主政治的看法原來與部分民主派人士有所分歧。尤其對近期由湯家驊議員所提出的「排序複選制」有所疑惑,除了對此制度是否符合民主原則有所疑問,而中央亦是否會接受此方案,筆者亦不禁有所保留。而我們的底線亦是否只是讓民主派人士參選特首而已,民主的真諦不是可讓任何人參選,被選及投票?筆者對此種種疑問只感到大惑不解。
湯議員所提出的「排序複選制」,是指保留現有選舉委員會的四大界别,但現有部分界别將由團體票改由個人票選舉產生,而提名制度亦由一人一票制改為提名委員排序其屬意的候選人,選出兩名最高票數的候選人,再以普選產生。此制度無疑比公民提名,甚至真普聯方案更加保守。方案當中的保留現有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别最具爭議,委員會選舉辦法的民主成份一向令人詬病。雖然湯議員建議由團體票改為個人票產生,選民基礎增至百幾萬人,但筆者認為與公民提名的選民基礎有所差別。既然湯議員是支持民主的人士,那為何不爭取全民提名,反而保留現有選委會四大界别。有部分人形容此方案是務實,容易讓中央政府接受,筆者對此不置可否。筆者會認為即使我們盡量配合中央政府對政制發展的要求,都未必會有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制度,倒不如堅持原則,爭取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制度。因為中央政府對民主政治的見解有别於常人,故筆者認為遷就中央政府的要求而定出方案,到頭來好大機會都只是與虎謀皮,對香港的民主發展都只是徒勞無功。
其實民主只是一種基本的權利,而且各種民主制度放諸四海都行之有效。無論是總統制,半總統制或議會制,不同國家都有其適合的民主制度,但必須符合一個簡單的原則,就是權力歸於人民。反之,中央政府經常託詞辨解,指西方的民主制度並不適合中國,故中國有其一套有特色的政治制度。而最諷刺的是中央政府經常都以人民政府自居,其實根本只是心中虛怯的自我安慰。試問有那個民主國家會以人民政府自居,因為這些國家的政府確是由民眾授權,不必再作這些無謂的自我安慰。故筆者眼見如此懼怕民主,對民意如此虛怯的中央政府,又怎會心甘情願給予真正的民主。不過我們絕不能坐以待斃,必須走上街頭爭取,而不是想辦法如何能配合中央政府對民主的要求,這跟應聲蟲有何分別,絕不是一個對民主有熱誠的表現。
筆者其實對湯家驊議員十分尊重,絕無人身攻擊之意,亦對湯議員的議會表現表示欣賞,認為他的確是一個稱職的議員,其勤力程度遠比其他出席率其低的功能組別議員。故筆者希望能與湯議員理性討論,為何我們還要接受一個缺乏民意認受性,由排序複選制產生的提名委員會,而不接受簡單易明,完全符合民主原則的公民提名。筆者相信湯議員仍是一起爭取民主的同路人,故筆者亦希望了解其看法,透過理性討論以達至求同存異,為香港民主發展出一分力,這亦是民主政治的真諦。同樣地,筆者都希望各位讀者可就湯議員所提出方案,先了解,後發表意見,讓政改討論可更加熾熱,以達至孫中山先生所提倡的理念,政治乃眾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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