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7

功能組別助紂為虐 - 溫仲然



近期,有很多人都會問一個問題,立法會有何理據否決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香港電視網絡不獲發牌一事,立法會議員還是代市民發聲的代議士嗎?客觀地說,今次有關動用特權法調查香港電視網絡不獲發牌的議案,能否通過的關鍵是功能組別議員的一念之間。而其實功能組別一向都引人詬病,及功能組別議員違背民意的事例亦屢見不鮮。筆者對此不公平的制度一向都深惡痛絕,因為其組成方法已不公平,不民主及只代表某些既得利益者,而且經常逆民意而行,只為政府保駕護航。儘管如昨天般數以萬計 的市民到政府總部,表達清晰的民意,其議員都可以繼續逆民意而行,否決運用特權法調查事件。
功能組別議員只所以可以胡作非為,皆因其所代表的不是全香港市民,而是某界别的既得利益者,甚至有部分界别是將議席政治分贓,預先安排一名候選人出選,並且自動當選,可見其民意認受性何其低劣。由於功能組別議員所需要問責的對象是其界别的既得利益者,故此往往都只考慮其界别的利益,忽略廣大的公眾利益。此外,功能組別議員及其界别的既得利益者往往都與政府的關係互相緊扣,故定必成為政府在立法會的橡皮圖章。即使 其取態與廣大民意有所違背,都仍會為政府保駕護航。而市民是完全無權向功能組別議員問責,其議員可置閣下的民意於不顧,因為其只需考慮所代表的業界利益,及只需儘力為政府保駕護航,繼續做政府的應聲蟲,而不是做代市民發聲的代議士。
其實昨日表決結果的關鍵是功能組別能否過在席的一半票數。因為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議員所提出的議案需要經分組投票,即是必須由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分別以過半數贊成,方能通過議案。而昨日有關調查香港電視網絡發牌一事的議案,坊間都預計地區直選能夠過半數 通過,但功能組別仍未有足夠票數通過,故成為否決議案的關鍵。雖然是次議案獲部分建制派議員大義滅親,走到主流民意的一方,贊成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但仍有部分議員仍選擇做政府的舉手機器,繼續逆民意而行。其實筆者細心一看就發現今次的議案,是取決於中聯辦,甚至中央的決定。除了民建聯,工聯會等政黨組織一向都是政府的投票部隊外,但有部分反對動用特權法的功能組別議員是具有央企背景,如中旅社的姚思榮議員,中國銀行的吳亮星議員。這些議員都是央企要員,故筆者不禁懷疑中聯辦有就是次議案與這些議員溝通, 甚至指示投票意向。儘管筆者有此懷疑,但都不希望是一個事實,否則香港與港人治港的方針只會更加遙遠,更加走入中央直接統治的陰霾。
其實是次有關電視牌照事件的民意是十分清,差不多一面倒支持香港電視網絡,並要求政府解釋其落選原因,是否存在黑箱作業。雖然民意如此清晰,但政府仍然闊佬懶理,繼續一意孤行,不作重新檢視電視牌照申請。政府只所以可以如此專橫霸道,皆因一班只代表其界别的功能組別議員,願意為政府保駕護航,做其稱職的投票部隊。當有員工詢問其支持政府的原因,其 答覆只是顧左右而言他,抑或是重覆政府當局的陳腔濫調,這些議員還是代表市民監察政府的代議士,抑或是已淪為政府的應聲蟲,相信各位會有所判斷。
儘管梁特首星期二公開就電視牌照發表聲明,其聲明不但是老調重彈,並指王維基先生無權公開顧問報告內容,會令公眾產生誤會。其實最令公眾產生誤會的是梁特首本人及整個特區政府,為何不直接了當公開報告內容,讓真相大白於天下,令公眾得知政府反對的理據。反之,現在政府眼見群情洶湧,應該開誠布公,公開發牌準則,而不是左閃右避,找一班大叔大嬸到立法 會「製造民意」,甚至給講稿予所謂的「支持政府人士」。這些行為可算十分幼稚及低智。與其找一班人支持自己,倒不如認真聆聽民意,不必那些功能組別議員裏內不是人,而且這樣只會更加突顯功能組別的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