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的政治冷感一向都引人詬病,每次選舉都只有大約五成投票率。曰前,一向高調反對佔領中環的「幫港出聲」召開記者招待會,建議政府實行強制投票制度,要求全香港選民必須到票站投票。其實強制投票制度並不是新鮮事物,有不少民主國家都有實行強制投票制度,例如澳洲,希臘等國家。這些國家的公民必須到票站投票,否則會被罰款。其實有關此制度利弊的討論一向都有所商榷。雖然此制度必定培養國民的公民意識及對政治的關心,但是否符合民主所提倡的自由意志,筆者對此有所商榷。故筆者將會就此制度作簡單剖析。
其實我們到票站投票是履行公民責任。無論你的政治取向是什麼,都應該到票站投票,履行公民責任。此外,哲學家康德的義務論亦提到投票理應是每個公民必須履行的責任,等於每個公民都有責任繳交稅款。這亦說明投票是公民的義務,絕無不到票站投票的道理。難道因為我們討厭政府,而可以不繳交稅款?故筆者同意投票是公民的責任,而不能因為政治冷感,或對政府施政失望而不投票。因為選擇一個怎樣的政府是我們的權利,而不屬於某一個人,或某群人的選擇。
反對強制投票一方的論點大多都離 不開新自由主義或權利論的論述。他們認為投票是個人意願,可選擇投票與否。同樣地,他們亦認為投票只是公民所擁有的權利,而不是義務,故不同意強制投票。筆者亦尊重此學說的論者,但如果全部人都認為投票不重要而選擇不投票,那政府何來認受性。如果政府缺乏認受性,其施政必定舉步維艱,受到各方面的挑戰。現今的香港政府就是缺乏認受性的最佳例子。雖然此例子只能歸咎於政制的不民主,我們不能選擇屬意的政府。但其實兩者都同樣道理,如果我們不走出來投票,認為政治乃從政者的事,而採取事不關己,己不勞心的態度 。到頭來,如果等政府推行一些天怒人怨的政策的時候,我們才走出來發聲,就已經太遲了。
儘管筆者贊成強制投票的精神,但認為如果要在香港實行,實不屬易事。故此,今次幫港出聲引起有關此制度的討論,對香港的政治發展都有所幫助,筆者亦對此討論樂觀其成,希望引起更多人對政治的關心,不再讓這個缺乏民意的政府胡作非為,與民為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