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4

第二十三集:李慧玲事件 主持:王德全、余德寶、楊岳橋 - 公民講場

事出突然,商台突然無理解僱李慧玲,主持們即時探討李慧玲事件。此外,香港冬季奧運代表團事件,解構隊醫是可等重要。



李慧玲事件

財政預算案

2014-02-13

黑手破壞言論自由 - 溫仲然

「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前港督彭定康曾擔憂香港的未來,不幸的是此擔憂正逐步實現。這一年下來,有關大眾媒介的新聞甚囂塵上,先有香港電視網絡不獲發牌,激起不少沉默的香港人走上街頭,捍衞自己的電視選擇權。當大家以為事件已發展至膠着狀態,政府繼續不理民意,誰知道有關大眾媒介的政治風波會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當商業電台前行政總裁陳志雲先生調任至新設的首席智囊之際,今日突然解僱李慧玲,並即時生效。這些行為都不禁令人質疑商業電台再度重施故技,利用解僱某些敢言的主持,換來政府的續牌,此舉不禁令人擔心香港的言論自由會否再度被打壓,香港還是一個自由的社會?
有不少人都將這次的突然解僱事件,聯想到當年鄭經翰等名嘴被封咪事件,時間亦同樣適逢商業電台續牌之際,故筆者認為這些擔憂是存在。其實2003年的社會氛圍與現在有過之無不及,亦是民怨沸騰,社會上瀰漫着對政府不滿的氣氛。當時鄭經翰在電台節目斥責當時的特區政府,導致2003年7月1日50萬人上街,向政府嗆聲,要求董建華下台。其後,當商台向政府申請續牌,有關政府要求解僱鄭經翰的傳聞亦甚囂塵上。結果商台於04年就解僱鄭經翰,而商台亦順利續牌,但傳聞就不獲證實,直至2012年特首選舉期間,唐英年指梁振英有份干預有關鄭經翰被解僱及商台續牌一事。雖然到最後事件都是不了了之,但筆者認為坊間對梁振英干預電台運作已有客觀判斷,加上是次的突然解僱,相信坊間對梁振英會否干預言論自由亦自有其客觀的判斷。
其實商台要解僱一個主持,自然會有千千萬萬的理由,但是否合理,能令公眾信服又是另一回事。故筆者認為空穴來風,未必無因。之前所謂的節目調動只是煙幕,用作鋪排今次的突然封咪的前期工作,而且在商業電台有前科的考慮下,筆者認為對其打壓言論自由有憂慮只是正常反應。商台亦應該以正視聽,以釋公眾疑慮。
新聞權是三權分立下的第四權。傳媒有責任監察政府施政,代市民發聲。如果政府干預傳媒運作,以換取對傳媒機構給予牌照。這就是完全干預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完全破壞香港的核心價值。如果傳媒機構只做官方喉舌,這只會淪為官方的宣傳機器,故筆者希望商業電台能堅守作為傳媒應有的風骨,不為五斗米折腰。因為香港的核心價值已經所剩無幾,不要再連一點的新聞自由都被破滅。筆者最後以李慧玲早前所說的一句話作結,「當我感覺到風吹草動,我一定會留守到最後一分鐘,捍衞這個平台。」我希望這亦是不少傳媒工作者所持的信念,捍衞香港應有的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

2014-02-12

回應福佳林忌:徵陸路入境稅為乜? - 陳宇明

就如福佳林忌所言,膠袋稅有效改變市民生活習慣、汽車首次登有效限制車輛進口從而減少路面負擔。但陸路入境稅呢?就如前文所言,我完全看不到陸路入境稅能有效改善自由行及水貨客等中港矛盾。所以十分質疑提出這種無法改變社會問題的特定稅項的用意如何,若只為在財政預算之前做勢一番,小弟不能苟同。
此外,小弟在提議生活物資離境徵稅被質疑自用物品不需報關之說。據小弟所知,自用物品的報關在入境時發生,深圳海關不執法做成「走水貨不犯法」現象,所以水貨客能一車車的豐胸益力多及瘦身檸檬茶運上深圳而不受阻撓。
小弟真的不如閣下所言反對入境稅,但若如我們真的成功爭取,是否可解讀成香港人已同意自由行及水貨客現時的行為?福佳林忌又是否同意收陸路離境稅後不用再解決自由行及水貨客等問題?若然不是,請問我們又如何解釋今天提議收離境稅的行為?今天我們為陸路入境稅自high一番,他朝會否得到惡果?
最後,有朋友向我提出陸路離境稅能擴闊稅基,但小弟認為擴闊稅基應向富人著手,資產增值稅及第二物業特別稅項都值得討論,但入境稅這種貧富劃一的稅項實在不值一談。


福佳林忌post:

2014-02-11

徵陸路入境稅為乜? - 陳宇明


人民力量提出陸路入境稅,向每名經由陸路口岸入境的旅客收取一百元稅款,旋即引起廣泛討論,泛民政團至特首都為此發言,但筆者深感困惑,到底香港為了打擊甚麼事項要開徵新稅呢? 
為減少自由行從而改善對港人的滋擾嗎?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廣東道自由行旅客絕不會為一百幾十,甚至一千幾百而卻步。要減少自由行必需從簽證著手,減少自由行到合理水平,才是減少對港人滋擾的有效做法。
為打擊水貨客嗎?即日來回的內地水貨客當然會為每次入境徵稅而卻步,但身為香港居民的水貨客卻不受此限,水貨客只是換了一批「工人」,北區水貨客問題我看不到改善的可能。要打擊水貨客應以生活物資徵重稅,水貨客無利可圖才能解決問題。不過香港仍是一個自由港,出境貨物要徵稅的確會影響香港自由港的地位,此舉必須從詳計議。
陸路入境稅還帶出另一個歷史問題,以往官營的九廣鐵路,前往或羅湖站開出的車費比其他車站高昂得多。以住提出陸路入境稅時,都會連帶羅湖站的車費相提並論,反觀今次提出陸路入境稅卻莫視羅湖站收費的不合理,此舉明顯只是以陸路入境稅作為口號,根本不是任何惠民稅項。
筆者謹此呼籲支持陸路入境稅的團體為此作出更多解釋,香港為何需要陸路入境稅?如何能解決自由行甚至中港問題?若入境稅只是單純的口號,實在難以說服廣大市民支持。

2014-02-04

還我小販文化 - 溫仲然

新年伊始,社會原本爭吵不休的氣氛驟然被節慶的氣氛掩蓋,變得全城歡愉,各人都放下成見,一同歡度佳節。誰不知這些歡愉和諧的氣氛只維持了兩三天,政府於初三赤口當日故態復萌,又變回官僚無情,趕絕於深水埗擺檔的熟食小販。其實熟食小販一向是香港的文化之一,公共屋邨以往成行成市的熟食攤檔已因衞生問題不復見,為何政府在農曆新年期間都不予通融?政府到底是因衞生問題、街道市容而取締熟食小販,抑或真正害怕街頭?如此虛怯街頭的政府,我們應如何尊重其管治威信?

熟食小販向來都是香港人的集體回憶,香港政府自回歸後,以衞生理由一刀切取締公共屋邨擺檔的熟食小販,並取消發出小販牌照,這些舉動都無視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官僚作風勝於一切,一句衞生理由就剝奪市民「掃街」的自由。八、九十年代的公共屋邨,小販攤檔於邨內成行成市,熟食及日用品一應俱全,全都可以在這些攤檔內尋找到,十分方便。公屋居民往往吃完晚餐,一家大小就到樓下的小販攤檔逛逛,晚點又可以到熟食攤檔醫肚,這些都是公屋居民的集體回憶,遺憾的是香港政府決心取締這些小販攤檔,令到公屋居民無奈地失去集體回憶,此後果又有誰去承擔?

政府要取締公屋內的小販攤檔,可以冠冕堂皇地解釋公屋是政府物業,故有責任保持公屋的環境衞生,所以公眾利益凌駕一切,取締公屋內小販攤檔是無可厚非。筆者當然不同意此論點,只是想帶出儘管政府取締小販的理由如何冠冕堂皇,言之有理,但絕對不適用於公眾地方的小販攤檔。政府為何要取締小販攤檔?衞生、治安及噪音問題都可以對症下藥,從而作出改善。小販們自力更生,靠自己一雙手擺檔過活,定必比只靠綜援維生的人們更加有價值,更加值得尊敬。如果政府只因為衞生及噪音問題而趕絕小販,剝奪他們維生的權利,這又符合香港政府一直提倡自力更生、不盲目依靠政府的福利政策宗旨嗎?

縱觀世界各地,夜市攤檔大多是當地的旅遊點,近有台灣的士林夜市,遠有意大利的街頭地攤,全都是當地吸引遊客的特色景點。反觀香港,就只有旺角的西洋菜南街,銅鑼灣的東角道行人專用區,而且這些地方大多是大型品牌的店舖,特色小店全都絕迹。儘管如此,政府連這些碩果僅存的特色旅遊點都要因為噪音問題而作出取締,到頭來不但不能解決噪音問題,而且令人滿為患的問題變得更嚴重,到處都是拖篋的遊客,受苦的是香港人的腳趾。政府如此急功短視,倒果為因的低智政策,不但不能解決問題,更令東方之珠的美譽逐漸褪色。

政府經常託詞辯稱夜市會令香港市容變差,那為何台灣的夜市沒有令市容變差,還成為遊客必到之處?故筆者認為夜市攤檔只要管理得宜,並不會引致衞生治安問題,甚或可以成為旅遊景點。政府應摒棄過往思維,引入夜市攤檔,以及重發小販牌照,不但可增加創業機會,讓市民可以自力更生,更令香港增加旅遊特色。小本經營向來都是香港精神,一家四口於街邊擺檔就可以養活全家的故事,筆者親耳聽聞的都不少,這才是真正的香港。如果引入夜市攤檔,遊客便不用只光顧大型商場,可選擇到街邊攤檔感受香港的真正特色,因為這才是真正屬於香港人的獅子山下精神,而不是琳瑯滿目的大型連鎖店舖。

行文至此,筆者希望當局能重新檢視小販政策,不要再令香港人只能在農曆新年期間才能感受到我們的集體回憶,不要再令小販偷雞摸狗地只能營業數天,還要害怕食環署到場檢控。請當局還香港人一個真正屬於香港的特色,不要再盲目引入大型連鎖店,這只會令香港這個小城市變得更加官僚,更加無情,更加商業化。

我們要的是一個有人情味、有特色及人性化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