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3

愛國愛港 巧言令色 - 譚文豪

南非前總統曼德拉的追思會,獲過百位世界領袖出席,他的貢獻得到全球認同,國家副主席李源潮更形容他是非洲人民的驕傲,愛國之心無容置疑。但回顧當日曼德拉正是因為民族解放被控政治煽動及顛覆國家等罪名,入獄27年。明顯當時的曼德拉斷然不符合當權者對愛國的定義。但到了今天,他對國家人民的熱愛及種族和平的貢獻,將永遠照耀人類的歷史。

諷刺地差不多同一時間,中國卻掀起了一場「愛國」的悲劇,十年文化大革命,斷送了多少人對國家所付出的心血。遵行毛澤東思想被定義為「愛國」的唯一標準,千萬人遭到無限上綱的瘋狂批鬥至死至殘。因為這一「愛國」定義,國家弄得遍地敗瓦,今天竟又再試圖對「愛國」作出甚麼定義,沒有汲取過教訓嗎?

愛國是一種感情,不能被量化,亦沒可能準確定義。強要為一種感情作定義,這個行為本身已荒謬絕倫。如果憑李飛和喬曉陽一句說話,就將「愛國愛港」變成為法律,香港政府便奉為綸音玉旨,香港的法制和法治精神,將被衝擊得體無完膚。其實「愛國愛港」應由人民去定義,由後世去評價,絕非僅由一個政權去任意闡釋,用作掩飾「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花言巧語。

既然行政長官選舉的唯一框架就是基本法,基本法本身卻完全找不到「愛國愛港」及「不與中央對抗」等條文,而這些人為強加的主觀條件,人治味濃烈,實在不值顧,更遑論接受。

回歸後政府大量委任親北京人士進入施政體系,或明或暗輸送大量實質與非實質資源,親中人在特首選舉中,已經好比一個合法服食禁藥的足球員。如今連球證、旁證及足總已全是中央的人,難道今天還想使出搬龍門的下三流手段嗎?